預定與揀選
神對人的揀選和預定,一直是神學上探討的一個題目(羅八28~30;彼前一1~2、一20、二8;羅九10~13、14~16);聖經上這個題目被提出,目的原是神對我們每一個兒女做出堅定的保証,祂豈定的旨意是永遠不改變,救贖的恩典對我們是持續不斷的。但在教會中傳遞這個蒙福的議題時,卻被許多弟兄姊妹私下誤解成「我的得救是否是在神預定旨意目的中。」的心理難題。
本篇「預定與揀選」的撰稿,係透過上述經文中之「被揀選」、「預先知道」、「預先定下」、「召」與「應召」等議題的探討;盼望能讓神對我們美好心意顯明在我們心中,祂揀選我們一定會看顧照料我們,無論我們處在順境或患難中,祂都會為了我們的好處,而與我們同在。
一、神的揀選計畫
1、神的旨意
弗一4、5 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,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,又因愛我們,就按著自
己意志所喜悅的,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各份。
羅八30 預先所定下的人又招他們來,所召來的人,又稱他們為義,所稱為義的
人,又叫他們得榮耀。
羅九15 我要憐憫誰,就憐憫誰,要恩待誰就恩待誰。
上講經文中、得出以下三點
(1)
神的旨意(救恩計劃),在創世之前就預定和揀選。
(2)
神主動先預訂人蒙揀選。
(3)
出於神的恩典與憐憫
2、神的主權
(1)
認識神
人是神創造的,如果神不主動啟示祂自己給我們,我們無法認識祂。認識神是知道祂的屬性,祂的反應,祂的旨意。
(2)
神的權威
權威是有位格的,真理是神啟示祂自己,真理永遠是對的,是霸道的。
神永不改變。
(3)
透過救贖認識神
基督是透過神揀選的救贖來看人的敗壞,看到蒙招的人被改變。看到人無力自救,認識神拯救的主權。由此進以思想神的一切。
二、神施行揀選的拯救
1、神揀選主權的施行
神創世之前即預定與揀選(弗一4、5)
神創造人時可以─
神(神的主權)
造人
不造人
造人與不造人都在彰顯祂的慈愛
聖父、聖子、聖靈三位一體的神,視為全自我滿足的;祂不缺
什麼,彼此間滿溢著愛。
神怎麼做都是對的,神也可以不造我們。
不一樣的人(創一26、二7)
墮落 不墮落
救贖 不救贖
神不救贖,並沒有違反祂的神性;神可以主動救贖,也可以主動不救贖。
神可以主動不救贖,是救贖論的重點。
同樣,神做審判時,不管祂怎樣審判都是對的。
2、神揀選的拯救,完全是祂得主權
神憐憫誰就憐憫誰,祂恩待誰就恩待誰(出卅三19、羅九15)。
他不欠人什麼,祂把恩典只給祂揀選的人,你不能說祂不公平。
太廿1~16葡萄園的比喻;耶穌說整天做工的,我給他一塊錢是合理的,因是原先講好的。黃昏時才來的,我也給他同樣工資,我要把錢這樣分人,你為什麼眼紅呢?
※ 神揀選的拯救,是論及神對那些能回應祂設定救恩的人,他們稱為被神揀選的人。不是論到人得救不得救上,與神的預知,預定的關聯。
三、經文探討
1、羅八28~30
羅八28 我們曉得萬事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。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。
(由本節看出,上帝先施愛給那些按祂旨意被照的人。 約壹四19)。
羅八29 因為他預先知道的人,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,使祂兒子在許多弟
兄中作長子。
上述二節中有三個名詞「被召的」、「預先知道」、「預先定下」。
茲將此三個名詞解釋如下─
A、「被召的」:
「應召」、「被揀選」
(1)由約3:16來看,上帝的大計畫是在就世人,所有世界都在被召之內。但
僅指「叫一切信祂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」
因此,招是對所有世人,但「被召的」(或應召)是指那些信祂的人,此則在
乎個人。
(2)對救恩而言
信的人就是他自己選擇回應神的呼召,歸信於基督。
他就是「被揀選的」。
舊約中,神是主動揀選以色列民做祂的子民(申七6~7、出十九5~6)。
B、「預先知道的」:
「知道」元文字意─認識、觀察、指導、領悟、明白
摩三2、上帝對早已認識的選民以色列講,「在萬民中我只認識你們。」
「預先知道」─早已為上帝所認識的人。
(1)對以色列民族而言,神是選召他們為選民,從事上各族中分別出來歸神。
神早已認識他們。
創十七7、申廿九13、出六7、十九5、耶卅一33~34、申七6~8
(2)對新約中我們這些已信的人,神也是早已知道且認識我們是歸屬基督的人,
因我們自己選擇回應接受基督救恩。
C、「預先定下」
「預定」原文字意─放下、安置、派定、定意。
「預先定下」─就是「預先保証」的意思。
羅八15「你們所愛的是兒女的心」
此句對我們已信的人而言,保証將來在神家中得兒子的名份。
八16 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証我們是神兒女。
對我們這些已經信主的基督徒,因有聖靈同証我們現金就是祂的兒女。
八29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,就預先效法祂小兒子的模樣。
我們在今也信了基督的人,是被神預先知道的,就是神早已認識我們這
些「應召」而信的人。
「祂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」,此句「預先定下」,就是保証我們
將來會像祂兒子耶穌基督一樣的復活。(腓三21、林後三18、羅六5、
八11)
※「預先知道」與「預先定下」不是關乎各人得救或不得救都是在神預知或預定
之中,那是錯誤的解讀;我們信主一大部分的成因是自由意志選擇回應神的
呼召而歸向基督名下,而神是預先認識我們是屬於祂的,藉信心蒙拯救的那
一類人,且將來「預先定下」或保証在末世一定會在神家中,得兒子名份;
而八16說我們現今就是神兒女。
2、彼前一1、2;20;二8
A、彼前一1、2
彼前一1 耶穌基督的使徒彼得寫信給那些分散在各處(小亞細亞五個地區)寄
居的。
一2 就是照父神先見被揀選的人,藉著聖靈得聖潔,以致順服耶穌基督,
又蒙祂血所洒的人。
1節中「寄居的」一詞,原文是寄居的選民,彼得將此「選民」放在第二節
守成「被揀選的人」。這些彼得寫信的讀者是份散在小亞細亞羅馬五個行省的
信主基督徒,他們ˊ都是自己選擇回應福音的。
「被揀選寄居的」是彼得寫本書信的重點信息;其屬靈意義而言,他們與我
們一樣在世暫時遠離天家的神兒女。不是指當時代移居他鄉的猶太人。
2節中有四個名此解釋如下:
(1)「照父神先見被揀選的」
「被揀選的」前面已說過,在原文是1節中「寄居的選民」。
「照父神先見」就是父神在他們接受五旬節使徒傳講耶穌福音時,早就
知道或早就認識他們是以蒙恩得救的基督徒,或已被選的歸屬基督的。
(2)這些彼得寫信的讀者,他們身上另有三個特徵是藉著聖靈得成聖潔,
指的是今世的事;順福耶穌基督及蒙祂血所洒的則指從現今直至永
恆,都不改變。
B、彼前一20
基督在創世之前是預先被神知道的,卻在末世才為你們顯現。此節含有「預先
知道」與「預先定下」兩者觀念在主身上,茲解釋如下:
神若預知某件事會發生,則那樣是必定會發生,是在神預定之中。此節說神創
世之前「預知」並「預定」獨生兒子位我們當做「受苦」的求主。基督為現今
(包括歷世以來)的我們成了受苦的僕人(賽五十二13至五十三12節),且受
我被釘十字架,是執行神舊贖大計畫並甘心犧牲將此計劃完成。此是神在創世
之前預先作的決定,基督是神預先知道認識的。
徒二23他既按著神預先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之人,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
祂釘在十字架上殺了。
此節清楚地說基督被交於無法之人的手釘或在十字架上,是神預先定
旨。
羅八29 因為祂預先知道的人,就預先定下效法祂兒子的模樣。此節說,我
們這些回應神乎招而得救的人,是神早就認識的人,神也早就定下
我們的生命效法基督的模樣。
羅十一2 神並沒有棄絕他預先所知道的百姓
此節之「百姓」是被神早就知道造就認識的蒙神揀選的,神在世
上也只認識這批願回應祂拯救罪人心意的人;舊約是因對列祖的
的賜服之約揀選以色列人(此是神的揀選),新約指的是我們願回
應基督救恩工作而被揀選的基督徒。神預先定下我們這些今世因
藉信心蒙恩的兒女,永遠不被神離棄,此事對我們很大的保証。
C、彼前二8
又說,做了絆腳石,跌倒的磐石;他們既不順從就在道理上絆倒,他們這樣
的絆跌也是預定的。
本節引自賽八14,其中說到,問那些被判的「以色列」兩家,主要做「絆
腳的石頭,跌人的磐石。」彼得自己在這節經文上對補充說,「他們既不順
從,就在道理上絆跌,他們這樣的戰跌也是預定的。」
「不順從」─長長照字面意義而用,是「叛徒」或「十字逆」
在本節經文從整體而言,祂的字義也是指「背叛」的以色列百姓。神在舊
約聖經中早已有預言,也是出自祂早已知道,說到基督要背棄絕,信的人
要受逼迫,受仇視。此也是神的先見,也是本節說的「道理」。彼得所補充
的這部份,基督要被人離棄,信的人要受到逼迫,但基督乃要完成神的救
贖計畫被釘死在十字架上,實際上是神精心策劃的,是神充滿智慧的六工
程,要在最佳的時期由基督來執行,而人是藉著信心接受所傳講的基督救
恩福音,是神所預定的。
但從另一角度看本節,難道神卻預訂了不信從道理的人永遠被定罪下地
獄?
我們得說,本節經文沒有讓我們看到所有人最後都得著救恩,對不信從的
人在救恩道理上絆跌的,是指他們現今不信從的情況,神也早就知道他們
現今的情況,而神也早就預訂他們現今此不信從的情況。神沒有說他們此
生往後日子都是這樣景象。對他們來說,有兩種不同的結局:
(1)他們終其一生都活在此不順的光景中,也就在道理上絆跌,這個絆跌
導致他們沒在今生得著救恩,也是神預定的愛審判定罪,他們要帶此
不順服的心進入永恆中。
(2)他們現今的絆跌,是神早已知道,也預定發生的;但往後一生年日
中他們仍然會回轉回應神的救恩,也是神所早知道預定的,如同彼
前一1:2彼得實信的讀者一樣。只要我們自願回應神的救恩,就歸
入神早已認識,早已預定「被揀選」的一群人,是天國的子民。不
是關乎個人得救不得救,是出於神的「預知」或「預定」的問題,
那是錯誤的。
3.上帝自由主權的認識(羅九10~13、九14~16)
A、羅九10~13
10、不但如此,還有利百加,既從一個人,就是我們祖宗以撒懷了孕(創
25:21)。
11、雙子還沒生下來,善惡還沒有做出來,只因要顯明上帝揀選人的旨意,
不在乎人的行為,乃在呼召人的主。
12、上帝對利百加說,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(創25:23)。
13、正如經上說,雅各是我所愛的,以掃是我所惡的(瑪一2)。
(原文意思是比較喜愛雅各,超過以掃)
我們得先從這一段之前羅九8~9來看,在此二節中說到應許時,保羅突出地說
明,上帝看過祂的自主權決定誰是祂的後裔,誰不是。
羅九8 這就是說,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上帝兒女,惟獨那應許的子女,才「算」
是後裔。
(1)本節中「算」這個字,「當成」之意或「稱為」
羅四3、亞伯拉罕信上帝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
是上帝創造的一種義,那就是人因信稱義的由來。
從福音角度,神「召」世人是普世的罪人,來「信」福音。這是對普世
的呼召如果你選擇回應此呼召,你就得救了,也是因信稱義。
(2)而羅九8節中之應許,是在因信稱義得救的基督基礎上說;此應許應該
是上帝恩典的賞賜;祂把後裔給予得救的神兒女,而不是賜給不回應神
救恩的靈金乃不信從的人。
這個「應許」是神恩典的賞賜,是他自由主權之運用,是由祂自由的,
自主的,樂意的給誰,就償給誰,而我們今天都得著,稱為神的後裔,
歸屬亞伯拉罕信心子孫。而神也把賜給亞伯拉罕的福都大大賜給我們。
(3)我們既屬呼「基督」,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(加
三29)。是在神的應許裡,照祂自由自主的權柄,把祂賞賜給亞伯拉罕
的福,在基督賜給我們(羅八17)這是很主要的概念。
羅九10~13中保羅用利百加懷孕雙子為例,要我們更清楚認識神自由賞賜的
主權,在我們實際生活中領受神恩典福氣有莫大助益。
(1)雙子尚未出母腹且無善惡行動時,神就賜下兩人不同的恩賜。因此,神
自由賞賜的主權不是憑血統,乃是憑應許。
(2)上帝賜給的恩典是憑信心,不是憑工作。這點同樣歸納到因上帝恩典稱
義,同樣是憑信心,不憑工作(羅四13~25)。
B、羅九14~16
14、這樣,我們可怎麼說呢?難道上帝有什麼不公平麼?段乎沒有。
15、因他對摩西說,「我要憐憫誰,就憐憫誰;要恩待誰,救恩待誰。」
16、據此看來,這不在乎那定意的,也不在乎那奔跑的,只在乎發憐憫的上
帝。
神對我們的憐憫,更是祂自由自主權裡賜給我們這些兒女。而這些恩典賜予
我們是在我們稱義基礎或為「被揀選」蒙神喜悅的兒女,實際上神自由自主
也是在祂「預知」與「預定」中。
在羅九一11章中,憐憫不單是個關鍵字,也是處處可見的。
羅十一32 因為上帝將眾人都圈在不服中,特需要憐憫眾人。
此節更清楚的說,人不配從上帝得什麼,完全是祂的憐憫賜下恩典。(多三
4~7)
(1)人在受苦難的處境(缺乏、疾病、受災創、人禍、患難),往往會發問
神所說的話不公平。
然而,苦難處境之造成,是仇敵在地上製造出來給我們的,不是來自神,
神沒有任何責任負責解決。祂在苦難中展示祂的大能,讓我們投靠,供
應,祂的手領導我們走過,完全出於祂的憐憫我們的苦況。
(2)上帝的自由,自主權是祂自動,自發而不受任何事物影響,如同祂的
「預知」與「預定」。如同,祂出於神性的愛才更加把恩典,恩惠賜給
我們,且是豐富的。
(3)上帝自由自主權裡,祂會特意賞給我們這些親近祂,過聖潔生活,活在
祂話語旨意裡,心中渴想祂同在同行(雅四6、8,腓四5~8,太六33,
路十九17,十二48,太廿五23),如同祂賞賜給摩西額外恩典應許一
樣(出卅三19)。